蓝海创意云提醒您:
在您使用需求大厅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条款。如对本规则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拨打蓝海创意云客服电话400-164-7979进行咨询。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规则全部内容的认可与完全接受。
第一条 总则
1.1 您在蓝海创意云平台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1.2 您在发布需求、承接任务、进行交易等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蓝海创意云用户服务协议和相关业务规则。
1.3 蓝海创意云官网帮助中心频道,对需求大厅服务、定义与术语、交易规则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是平台业务规则的组成部分,是您使用需求大厅服务时应遵循的规则。
1.4 若需求大厅相关规则同您与蓝海创意云签署的线下协议的约定相冲突,则优先适用双方线下协议的约定。
1.5 雇主和服务商均应特别注意:
1.5.1 通常,在需求大厅完成的交易,除法律规定不能转让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外,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的知识产权在交易及相关争议完成后全部转让于雇主所有。
1.5.2 如果您对此有异议,请务必在交易开始之前进行书面说明。
第二条 定义
2.1 雇主:是指在蓝海创意云平台上进行发布需求、购买增值服务、发起购买服务、雇佣等操作的用户。
2.2 服务商:是指在蓝海创意云平台上参加竞标、销售服务、出售技能以及接受雇佣的用户。2.3 交易:是指雇主和服务商双方通过蓝海创意云在线交易系统进行需求对接,并且采用“平台’结算系统’进行结算的”行为。
2.4 单人悬赏:发布需求的方式之一,指雇主按需求审核服务商投稿的时候,只选择单一投标作为最终中标且该服务商一人独享赏金的交易;
2.5 明标招标:发布需求的方式之一,指雇主先报价。服务商投标时,向雇主报出完成时间,雇主选中满意的服务商后,由雇主进行项目分期,每期需要托管本期资金到蓝海创意云平台后,服务商完成本期工作并上传给雇主,雇主确定后将本期金额付给服务商,再进行下期工作,直到所有分期结束。明标需求最终成交价与发布需求时必须保持一致,不可修改。
2.6 暗标招标:发布需求的方式之一,指雇主不报价。服务商投标时,向雇主报出项目总金额及完成时间,雇主选中满意的服务商后,由雇主进行项目分期,每期需要托管本期资金到蓝海创意云平台后,服务商完成本期工作并上传给雇主,雇主确定后将本期金额付给服务商,再进行下期工作,直到所有分期结束。暗标需求按照雇主与服务商最终商定的价格为准。
2.7 直接雇佣:指由雇主直接对服务商发起,并通过蓝海创意云进行担保交易的交易模式。
2.8 投标:服务商在交易进行中向雇主提供服务、作品、解决方案等的行为。
2.9 选标/选稿:雇主在交易进行中选择服务商为其提供服务(交稿)的行为。
2.10 赏金:雇主在蓝海创意云上发布需求,并承诺服务商完成工作后愿意支付的资金金额。2.11 赏金托管:雇主在蓝海创意云上发布需求时,先支付到网站作为交易担保的资金的行为。
2.12 稿件:指服务商按照雇主发布的需求制作或提供的作品。
2.14 备选:指雇主在交易中将比较满意的稿件暂时列入待选列表。
2.15 增值服务:是指由蓝海创意云提供的与常规服务范围、方式不同的服务,目前网站提供的增值服务有需求置顶、制片服务等,所有增值服务一经购买并生效后不能退款。
2.16 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标题、需求描述、补充需求、需求中包含的附件、赏金分配方式、需求发布周期。
第三条 雇主需求发布与审核
3.1 雇主需求发布的形式现包括担任悬赏需求和招标需求,具体描述如下:
3.1.1 单人悬赏需求:
雇主全额托管赏金后,该需求才开始接受投稿;
雇主选中服务商并签署协议后,服务商提交源文件或雇主付款不得超过60日;
雇主决定是否承诺选稿。选择承诺选稿后,如果投标服务商大于等于3人,雇主必须选稿,不选稿需求将冻结,悬赏托管资金将会被评分给所有投标乙方。若投标人数小于3人,雇主不选稿,赏金将退还给雇主。;
3.1.2 招标需求:
雇主自主确定需求、自主确定完成需求的期限;
招标需求中,雇主可以购买蓝海创意云制片服务,价格为最终成交价的5%,制片服务费在雇主制定项目周期后,与第一阶段托管金一起支付(制片服务费不得使用发布需求时的托管金,需要单独支付)。若在发布需求时购买了制片服务,在制定周期时不可取消,若在发布需求时没有购买制片服务,在制定周期时可以再次购买。
明标招标需求:雇主自主选择是发布需求时是否托管资金;
明标招标需求:雇主需要托管的赏金(即保证金)不得低于该需求赏金的10%;
暗标招标需求:雇主置顶项目周期时自主定价;
3.2 需求发布的基本规则
3.2.1 需求一经发布并且由蓝海创意云平台制片顾问审核通过后,不能取消或修改;
3.2.2 需求内容中不得含有联系方式;
3.2.3 同一需求禁止同时重复发布,若用户重复发布,蓝海创意云平台制片顾问将驳回重复发布的需求。
3.2.4 禁止通过发布需求来推广自己或别人的其他需求,一旦发现,蓝海创意云平台制片顾问将驳回发布的需求。
3.2.5 每个需求均有3次免费延期的机会,3次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需求的发布周期,雇主延长选稿期的决定须在投稿期满后做出。
3.2.6 发布需求时,雇主应注意:
需求描述准确、完整;一个需求只能进行一件事务的处理;不同任务类型的需求禁止合并发布。
3.3 需求审核
3.3.1 蓝海创意云平台任务审核为事先形式审核,事先审核是指在任务发布之前,蓝海创意云制片顾问进行审核;
3.3.2 事先审核中,符合本规则规定的,任务将顺利发布。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但是可修正后发布的,蓝海创意云平台制片顾问将协助雇主修订任务后发布;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也不可修正的,蓝海创意云将拒绝发布;任务经审核不予发布的,雇主已托管的赏金将全额退还;任务已经进行确认支付操作的,已支付款项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 服务商投稿
4.1 服务商在蓝海创意云上参与投稿,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创意云投稿规则》及相关规则;
4.2 服务商应当保证投稿内容是按照雇主需求而提供的原创稿件和服务,不得投无效稿件,无效稿件的认定详见《创意云投稿规则》。
4.3 服务商应当保证投稿内容中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者伪造自身经历和稿件案例,以影响雇主判断或者骗取雇主信任;
4.4 服务商不得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其他服务商,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 雇主选稿
5.1 投稿期结束后,雇主有三天的时间选出中标稿件。若需求周期结束后,没有服务商进行交稿,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全额赏金;
5.2 雇主选稿时,计件需求选稿后直接付款给服务商;雇主招标选标后,需要将首期款充值到蓝海创意云平台账号,保障阶段性支付。
5.3 雇主选中的稿件为中标稿件,雇主可向中标的服务商索取源文件。
5.4 雇主选出中标服务商后,需求将自动进入一天的公示期。如用户在公示期满后再提出异议,蓝海创意云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规选稿: A、雇主以任何形式参与自己发布任务的投稿,并且投稿稿件被选择为中标稿件的; B、雇主授意雇主的亲属、朋友、同事、邻居等参与任务的投稿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 C、其它破坏公平竞争、骗取稿件和盗取创意的行为。
第六条 赏金支付
6.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蓝海创意云将根据雇主同意支付的指令,将赏金支付给服务商: A、服务约定的工作内容(比如源文件、最终稿件等)交付完毕; B、无其它服务商对该任务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C、蓝海创意云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需求有违规行为;
6.2 雇主选稿后未进行确认付款的,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蓝海创意云将视为雇主默认同意支付赏金给服务商,并进行赏金支付: A、自服务商确认完成工作进行付款日起; C、无服务商对该需求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C、创意云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需求有违规行为;
6.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已托管的赏金: A、服务商提交源文件超过约定时间;C、服务商所提交源文件不符合雇主需求。
第七条 退款规则
7.1 在任务周期结束后,没有服务商进行交稿,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全额任务赏金。
7.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申请退还托管赏金:
7.2.1 若所有稿件经“创意云”平台认定均为无效稿件,赏金全额退还给雇主;
7.2.2 计件模式中,若雇主未选满中标稿件,且剩余稿件经“创意云”平台认定均为无效稿件,则剩余赏金退还给雇主;
7.2.3 进入系统选稿的任务,若所有稿件经“创意云”平台认定均为无效稿件,赏金全额退还给雇主;
7.2.4 需求投稿期结束后,没有服务商参与,雇主可以申请退款;
7.3 满足退款条件的任务,“创意云”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赏金退还给雇主;
7.4 目前网站提供的增值服务有需求置顶、制片服务等所有增值服务一经购买并生效后不能退款。
7.5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开具发票
8.1 若买家要求开具发票,卖家应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服务商发票开具管理规则》
第九条 评价体系
9.1 蓝海创意云会员通过蓝海创意云平台完成一笔交易后,双方均有权对交易情况作一个评价。
9.2 评价规则:
9.2.1 交易状态显示为“交易成功”,在交易成功的7天内,交易评价入口开放,双方可互相评价。
9.2.2 如一方好评而另一方未评,在交易成功7天以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评价方好评。如双方在评价期前均未作出评价,7天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交易双方好评。
9.2.3 交易双方作出评价后,则评价内容将即时全网显示。
9.3 用户不得作出恶意评价:
9.3.1 恶意评价定义:恶意评价,是指雇主、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9.3.2 恶意评价举报发起条件:受理的时间范围为评价产生的30天内。
9.3.3 恶意差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
(1)不合理要求:评价者以中差评要胁为前提,对服务商提出有不合理要求,谋取利益;
(2)歪曲交易实况:违背实际的交易情况,恶意中伤服务商的虚假评价;
(3)泄露信息或辱骂:擅自将别人的私人信息公布在评语或解释中,在评语或解释中出现辱骂或污言秽语,损坏社会文明风貌等行为;
(4)恶意竞争:经查实为同行小号发起交易,有明显诽谤嫌疑的行为;
9.3.4 恶意差评举报流程:
(1)举报发起:客服电话举报,提供差评举报信息(举报情况描述+举证截图附件上传),举证期为三天;
(2)平台工作人员在举证期后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判定(举报成立、举报不成立);
(3)判定结果:举报成立,该评价恢复为系统默认好评,结果公示,站内信通知。举报不成立,该评价维持原状不予修改,结果公示,站内信通知。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规则长期有效,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时(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至本协议约定情形出现时终止。
10.2 本业务规则与《蓝海创意云用户服务协议》、《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及处理程序》、《需求大厅投稿规则》、《需求大厅违规行为与处罚规则》、《服务商发票开具管理规则》等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本规则未尽事项,用户应当遵守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的约定。